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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陳星
1月11日,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發布行政處罰信息,給予評級機構東方金誠行政處罰,具體內容為給予警告,並處罰款594.5萬元。
根據信息公示,東方金誠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;違反獨立性要求;違反評級作業的一致性原則。
一併被處罰的還有剛猛。公開信息顯示,剛猛為東方金誠評級總監。
剛猛此次違法行為類型是,對東方金誠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:1.未按照法定評級程序及業務規則開展信用評級業務;2.違反獨立性要求。對應行政處罰是給予警告,並處罰款8萬元。
東方金誠官網稱,公司是中國主要的信用評級機構之一,成立於2005年,註冊資本為1.25億元人民幣,控股股東為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。總部位於北京,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了以分公司為主要載體的信用服務網絡,還面向境外發行人與投資人建立了國際服務團隊。
封面圖片來源:攝圖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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